根据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经学生个人申请、量化测评、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260名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10月14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文学院团委反映,地点:弘文1-304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25172、15298675709。
困难等级公示.xlsx修改.xlsx最终版.xlsx 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