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贫困生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复查工作,通过贫困生提交复核证明材料、班级内部组织座谈会、班会、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查与评议,学院并进行二次复核,确保复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公示期为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25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地点:弘文1-304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25172、15298675709。
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复查结果 |
1 | 文学院 | 2206 | 0109220024 | C档调整为A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