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年中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xhy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6-03-18

 

各学院: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年中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学校2012、2013、2014、2015级获得“伯藜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二、审核程序

(一)3月12日前,受助学生认真撰写年中学习、生活以及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情况总结(不低于500字),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中审核表》;若上一学期考试有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如实录入不及格成绩,并且扫描上传不及格情况说明(末尾注明补考情况),不及格情况说明需辅导员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和学生处公章,对于不及格陶学子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须认真约谈,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学生处。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登陆“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tspef.org/),用户名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如果忘记,可以通过密码找回功能重新设置密码)。登录后,点击学期审核表,选择2015-2016年中审核表格填写即可。

(二)3月19日前,各学院辅导员完成审核。年中审核没有学院在线审核环节,学生填写提交后,系统将默认直接提交至学校。请学院务必在学生提交系统前逐一审核信息,查看系统表格是否填写完整,内容是否符合逻辑、经得起推敲,是否有名字,有无抄袭或者雷同现象,如出现抄袭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基金会取缔其受助资格。

(三)3月28日前,学校完成审核确认并提交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助学生,严格按照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年中审核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学期总结报告(包括学习、生活及志愿服务等各方面情况,学期内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大四陶学子不少于10小时)。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稿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⑴ 受助学生学习成绩记载表(从教务系统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⑵ 受助学生学期总结报告(A4纸打印);

⑶ 不及格情况说明(A4纸,手写);

⑷ 不及格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同时报送,电子稿发送:422177096@qq.com)。

附件:

1.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

2.不及格学生情况汇总表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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