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这一规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的分工不必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在分工前,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取得上级党组织的原则同意;选举后,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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