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学院来源: 作者:wxy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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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选范围及名额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附件1推荐表要求其中个人事迹简介应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超过150字);同时列出省级(含省级)以上重要表彰(。

(二)事迹材料要求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等字数限1500~3000字。

(三)图片要求被推荐人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电子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附件2就业创业年度人物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最少申报一人6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hytczjc@163.com

(一个学院一个文件夹包含附件2汇总表和各个代表材料,一个代表一个文件夹包含附件1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和电子照片,用学生名字—何种类型命名)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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