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zsr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4-06-04

 

 
 
 
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组字〔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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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201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党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党员预审材料;
2.《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思想汇报。
积极分子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表(思想汇报)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认真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凡毕业离校的党员必须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党委组织部专门为每位毕业生党员编印了“淮阴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各学院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耐心向毕业生党员介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程序和方法,指导他们正确办理党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使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并及时寄回介绍信回执。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校党委组织部,通过组织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以保证毕业学生党员顺利接转党组织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在6月上中旬要转正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后再接转;
2.介绍信存根在6月29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各单位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办公报送组织部秘书信箱,6月5日(周四)下午4点召开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培训会(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附件2:市委组织部来我校接转组织关系时间、地点安排
二○一四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 转移 通知
                                                                                     
                                                                                     
抄 报:校领导                          抄 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
根据中组部及省教育工委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中的党员毕业离校时,党员组织关系一并开出,学校及各基层党组织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转到单位所在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凭证,要妥善保管。到达接收单位后,党员本人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勿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领导。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至市内的党员,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办理。
(1)就业单位在淮安市辖各县、区的,抬头名称开为“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
(2)到驻淮高校(工学院、食品职业技术学院、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的,抬头单位直接开到所去学校党委组织部;
(3)到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商校三家就业的,抬头开到中共淮安市委教育工委,到卫校就业的,抬头开到中共淮安市卫生局党委;到淮阴中学、清江中学、师院附中,实验小学(长征小学)、师院一附小、淮安外国语实验小学、部分民办学校就业的,抬头开为“中共淮安市委教育工委”,其它学校根据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开往所属的县(区)委组织部;
(4)到市直机关就业的,除公安局、卫生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需开往所在局党委外,其余各市直机关单位均开往“中共淮安市市级机关工委”;
(5)到市区各企业、公司、其它单位就业的,务必请同学本人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明确组织关系开往何处后再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说明:市内接转组织关系不会超出以下范围(清河区委组织部、清浦区委组织部、淮阴区委组织部、楚州区委组织部、涟水县委组织部、洪泽县委组织部、盱眙县委组织部、金湖县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交通局党委、市建设局党委、市卫生局党委、市水利局党委、市公安局党委、淮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淮阴工学院党委组织部、信息学院党委组织部、食品学院党委组织部、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市委企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
2.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往淮安市外的,抬头名称统一开为“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于6月13日来我校集中办理转出淮安市外组织关系介绍信换开手续,请告知相关同学。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统一规格印制,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党员姓名、正式(或预备)党员、由何单位转往何单位、党费交纳月份、开信日期等等。
1.党员组织关系编号(按连续顺序的方式)、组织部印章及骑缝章已经盖好,填写错误或废弃的要将介绍信下联粘回原介绍信存根处;
2.介绍信需要用黑色或蓝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3.去往党组织抬头要填全称(如:中共淮阴区委组织部),去向写明党员的实际去向;
4.党员姓名不能有错别字,毕业生党员在领取介绍信时,务必要求其本人在存根上签名,以便分清责任;
5.党费交纳月份统一写成二零一四年六月(请在离校前交齐);
6.日期统一开为2013年6月22日;有效日期最长为“90天”(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
7.介绍信不得涂改,若填写有误,应作废,重新填写新的,作废的必须粘贴在新介绍信的存根上;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联为存根(妥为留存后交校党委组织部存档),下联由党员领取,并告之按期转接并及时返还回执;
9.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过程中有关材料、有关数据要注意保存,并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毕业生党员档案说明
因党员档案是重要人事档案,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按照下述方案执行。
1. 我校毕业生党员档案和学籍档案是放在一起的,如果已签约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备案,由招生就业处直接寄到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 尚未签约组织关系落在家庭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如因转正等原因(一般不要轻易调档)确需调档的,请按照毕业前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知》上的调档函格式,加盖调档单位公章,由毕业生本人持此调档函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
3. 部分同学是已经签约备案,但将组织关系落在家庭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档案是否已经发出,如已发出,请直接到档案发出单位去调相关党员档案;如未发出,按照2程序到招生就业处办理。
 
 
 
 
 
附件2:
 
市委组织部来我校接转组织关系时间、地点安排
(6月13日全天)
时间
地点
安排学院
8:20-9:20
模拟法庭
文学院、政管学院、历史学院、数科学院、化院
法学院
9:20-10:30
外语学院、教科院、音乐学院、生科院、城环学院
10:30-11:30
计科院、物电学院、传媒学院、体育学院
文通学院(北校区党员)
14:30-16:00
逸 夫
报告厅
经管学院、文通学院(东校区党员)、美术学院
(以及上午未办理的同学)
如有特殊情况,各位同学可根据情况选择换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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