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ZC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6-03-16
       维护消费权益,共创和谐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正值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文学院参加2016淮阴区共同见证”3.15大型公益活动暨诚信品牌企业颁奖仪式活动。

活动由淮阴区消费者协会主办,淮阴区广播电视台承办,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协办。淮阴区企业代表和文学院辅导员庄超、心馨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参与了活动。   

来自文学院艺术团的姑娘们用一支青春的舞蹈《康定情歌》拉开本次活动的序幕。主持人与获奖企业代表宣读《诚信倡议书》,表明维护消费者权益,坚持诚信经商的决心。颁奖仪式进行的同时,志愿者们在现场为路人提供3.15咨询服务,通过发传单和现场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向消费者耐心地讲解依法求偿和公平交易等权益和初步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合理消费。活动分工明细,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民众参与,使消费者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最大初衷。在各企业代表领完奖后,艺术团又用一场动感的现代舞尽展青春活力,活跃全场气氛。场上的观众不仅欣赏到了精彩的节目,也对消费者权益有了进一步认识。

新消费,我做主。消费者权益日是消费素养提高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平台。用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义不容辞。本次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付倩 张承辰    摄影:张施展     审核: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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