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通知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sh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4-01-09

 

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临近结束,201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将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考试结束即可离校。新学期学生报到时间为216日,2月17日正式上课。学生宿舍1月15日下午四点封门,2月15日上午八点开门。
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区。近期,学校多次以横幅警示、会议要求、安全普查、抽查处罚等形式开展了学生使用违禁电器整治工作。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和其它部门反馈的信息,目前尚有少数学院、部分班级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检查不深入、收缴不彻底、处罚不严格等问题。为此,本着对学生、学校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务请各学院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层层负责、级级落实”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对广大学生严格要求、严肃管理,坚决不留盲点、不留漏洞、不留缺位、不留责任,切实消除学生宿舍的一切安全隐患。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放假前,各学院要集中加强学生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人身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安全的事绝对不做、不安全的行为绝对不干、不安全的车不坐、一切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事不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学生公德教育,引导学生过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教育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科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寒假社会实践,号召广大学生利用假期深入农村、城镇、社区、企业开展实践和调查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五、寒假期间,除了申请保卫处护校的学生外,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学生留校。寒假护校学生由所在学院和保卫处共同管理,实行“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六、寒假期间各学院学工系统要确保通讯畅通。开学后及时统计报到情况,逐一核查未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情况并登记备案,相关情况请于2月17日上午10:00点前通过电子办公发至学生处秘书。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83526070,13915123418。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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