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关于举办淮阴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类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同时也为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省级比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举办淮阴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淮师办〔2013〕118号)精神,现将我校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二、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其中,甲组非艺术类专业比赛由党委学工部牵头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乙组艺术类专业比赛由音乐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三、组织领导
1.非艺术类专业组校内比赛将设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四个单场比赛。比赛允许并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学院相同专长的同学自由组队参加。请以牵头同学所在学院为单位(音乐学院除外),统一将参赛节目信息于2014年3月21日前报送校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比赛时间初定3月26、27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大艺中心咨询电话:83525577。
2.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鼓励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力争组织更多优秀节目参加校内比赛。
3.本次比赛设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进行评审,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附:1.艺术表演类比赛参赛细则
2.艺术表演类比赛报名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大学生 艺术表演 比赛 通知
抄 送:校内发送
淮阴师范学院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4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1:
艺术表演类比赛参赛细则
一、声乐比赛参赛细则
1.节目形式
(1)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0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曲目,演出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要求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比赛要求的规定时间。
二、器乐比赛(包括管弦乐器、中国乐器等)参赛细则
1.节目形式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小合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要求作品形式、内容贴近主题,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风貌和报效祖国、共圆中国梦的使命感;鼓励艺术创新;鼓励艺术感染力强和审美情趣高的艺术作品参赛。同时,参赛演员应注重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表现,在完成技术技巧的同时,力求准确表达作品风格特色和思想内涵。所有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三、舞蹈比赛参赛细则
1.节目形式有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
2.比赛作品形式、内容不限,鼓励艺术创新,鼓励积极向上,鼓励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审美情趣的艺术作品。参赛演员应注重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表现,在完成技术技巧的同时,力求准确表达作品形象的性格。本届比赛的参赛作品时间,群舞不超过7分钟,三人舞和双人舞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比赛参赛细则
1.节目形式有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
2.每个节目不超过12分钟,每个节目参赛人员不超过10人。
附2:
淮阴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活动
比赛报名表
参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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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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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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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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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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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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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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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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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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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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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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