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4年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准备考研的2011级学生;
2、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
3、参加二学历课程考核的学生;
4、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需留校训练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2、学生申请由学院审核、确认,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公章;涉及相关部门的需同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参加学校考研辅导班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
3、学院住宿申请表和汇总表在6月27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见附件2)。
4、公寓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处提供名单集中办理住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1)由学院审核的不涉及部门的留校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管理;(2)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考研辅导班的学生由教务处牵头,授课单位与学院共同管理,实行授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双班主任管理机制;(3)放假初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由团委与学院共同管理;(4)因代表学校参加文体比赛留校训练的学生,由训练单位负责管理;(5)因学校工作需要勤工助学的学生,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
2、各班级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留校学生人数;要认真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每天考勤制,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服从学校管理,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对于不服从管理或留校住宿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特此通知
文学院假期值班人员联系方式
孙 辉 |
陈华东 |
王云路 |
张善荣 |
党总支副书记 |
学工办主任 |
就业辅导员 |
团委书记 |
83525155 |
83525172 |
83525175 |
83525175 |
13515238110 |
13912088378 |
13511540408 |
18360906911 |
文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