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hawyl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4-06-17

 各班级:

    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班级加大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和签约的积极性较高。但仍有相当多的毕业生还没有认识到就业形势的严峻性,还存在有约不签、签约不备案的现象,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学校制定的三个阶段就业率目标,现将暑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教育工作

1.做好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工作。教育毕业生认清形势,合理定位,尽快签约备案;教育毕业生要打破固有的地域观念、区位观念,到基层就业,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教育毕业生先就业,解决实际问题,再择业,谋求发展空间。

2.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宣讲工作。重点宣讲《淮阴师范学院就业指南》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部分,就业指南电子稿已经挂在学校就业网。

3.做好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督促工作。引导毕业生了解就业协议的作用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意义,教育毕业生要签订学校统一印发的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4.引导毕业生做好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工作。近期江苏省各地区陆续发布大量招聘信息,引导毕业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网、江苏省高校就业网络联盟、江苏省各地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省各地人才中心网站、江苏省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学校就业网和聘教网的招聘信息和招聘会公告。

5.做好离校前未签约毕业生信息登记、跟踪记录和困难毕业生信息登记、帮扶记录工作。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未签约毕业生、困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和未签约毕业生跟踪记录、帮扶记录表。保持与未就业毕业生联系信息畅通,及时跟进未签约毕业生工作状况,认真填写跟踪记录表,根据毕业生实际需求提供就业信息支持。

二、做好假期期间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1.暑假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收集和就业数据录入,每月10日和25日将就业数据交送到招生与就业处。

2.为方便毕业生暑假期间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招生与就业处暑假期间按时上班集中处理毕业生就业派遣、就业咨询和档案邮寄工作。如毕业生需要邮寄就业材料,统一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招生与就业处。地址: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编:223300;联系人:田常华、周鹏,电话:0517—83525999、83526888;工作地点:26#二楼;工作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就业咨询、档案查询、报到证办理查询电话:0517—83525999、0517—83525818。暑假期间到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和30日左右,双休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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