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创作活动的通知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 作者:xhy审核人:点击:发布时间:2015-04-24

关于开展2015年度

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展现我校学生资助政策效果,以及在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和助学成才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他们——我身边的资助”为主题的微电影创作活动,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主题

2015年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作品创作主题为“他们——我身边的资助”。主要展现我校学生资助政策效果,以及在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和助学成才典型事迹。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和资助岗位工作人员。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剧本创作和影片摄制工作。

三、参赛程序

阶段:文本创作征集与评审。在全省高校征集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文本,省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后向全省高校公布文本评审结果,公开所有获奖文本。

阶段:摄制作品征集与评审。省内有条件的高校本着自愿原则,在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获奖文本中选择1-2部作品,经再创作后,组织摄制微电影,省有关部门集中评审后将结果向全省公布。

四、作品要求

(一)表现形式

文本应立足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现代大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形象清新,剧情紧凑。

微电影建议以剧情片、纪录片或音乐电视(MV)形式表现,时长5分钟左右,以MPEG-2或AVI格式存储,用手机、DV、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

(二)作品内容

以我校或学院在助学成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掘的典型事迹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重点表现当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扶助与激励下自强不息、感恩回报、追求理想、勤学创新和自力更生的事迹,以及我校教师助人、育人的奉献精神。

(三)报送要求

    所有微电影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校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省教育厅有权根据工作宣传需要使用作品。微电影文本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电影摄制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同时附以下材料:(1)剧本;(2)故事梗概(作品简介);(3)导演阐述;(4)原型简介;(5)主创人员及演职员名单;(6)字幕(在作品中)。

四、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作并广泛征集微电影作品。学校将组织专人评审,对于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作品报送时间:第一阶段文本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5日,第二阶段摄制作品征集时间为1031日。

 

                                  二〇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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